供稿: 编辑: 审核: 发布:2016年06月01日 浏览:次 |
校内各勤工助学设岗单位、各学院:
本学期工作即将结束,为做好勤工助学总结、考核以及暑假勤工助学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暑假需要勤工助学学生协助老师开展假期工作(不可替代老师值班)的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申报岗位,并于6月8日前在学生工作办公系统中进行申报(申报岗位名称统一为:2016年暑假+单位简称+岗位名称),过时申报无效。
二、请各用人单位于6月15日前将本学年开展过的勤工助学学生相关的安全爱岗教育或岗位专业培训等活动的图片和新闻报道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邮箱272599441@qq.com(文件名统一为:单位简称+勤工助学活动)。
三、请各用人单位于6月15日前对本单位参加勤工助学学生进行学年工作考核,按字段“学院、专业、年级、学号、姓名、岗位名称、用人单位、考核等级”以电子文档报学生资助中心(邮箱:272599441@qq.com),其中“优秀”需在在岗时间为一学年的学生中产生,且比例不得超过总人数的30%。对考核为“优秀”的学生,资助中心将颁发证书,以示鼓励。
四、请各学院统计暑假留校学生名单,并按字段:“学院、专业、年级、姓名、学号、性别、民族、家庭地址(具体到区县)、寝室号、联系电话、是否参加勤工助学”于6月15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学生资助中心(邮箱:272599441@qq.com),其中“是否参加勤工助学”是指是否需要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且能整个假期在学校参加。
学生资助中心
二○一六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