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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石油大学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与计划采购、领用实施细

2013-06-12 

西南石大设[20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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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石油大学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与计划采购、领用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

西南石油大学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皇家永利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剧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公安部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皇家永利从事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 学校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职责分工如下:

1、保卫处负责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办理剧毒化学品的申报、购买、许可等手续;

3、相关学院和单位负责本单位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

4、各实验室在本单位的领导下,负责本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 剧毒化学品的购进

第四条 采购剧毒化学品必须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集中采购,凭许可证件按公安部门有关规定统一办理。剧毒化学品采购必须根据实际需要,严格控制品种和用量,不准计划外超量储备。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收校内外单位转让和赠送的剧毒化学品,也不得向校内外单位转让和赠送剧毒化学品。

第三章 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第六条 学校建立剧毒化学品库,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按有关要求进行统一管理。任何单位不准私设剧毒化学品库。任何个人不得携带剧毒化学品擅自离开使用场所或存放地点。

第七条 校剧毒化学品库保管人员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指定,经保卫处审查合格并通过公安部门培训方可上岗。保管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制度。

第八条 剧毒化学品的申购、出库必须有严格的审批手续。凭证和批件要妥善保存,不准涂改或销毁。

第九条 剧毒化学品库内不准存放其它物品,在库的剧毒品必须保证帐、物相符(包括品种、规格、数量)。

第十条 剧毒化学品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和保安全)和严格遵守“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以及购买、储存、使用、运输等管理规定,坚持规范化管理,严禁混存、混运。

第四章 剧毒化学品的领取和发放

第十一条 领取剧毒化学品,应由领用人填写《西南石油大学剧毒化学品领用单》,经主管院长及实验室主任签字后,指定双人领取。剧毒化学品领取和发放必须各有两人同时进行。

第十二条 剧毒化学品只准领取一次实验用量,如当天不用又没有存放剧毒化学品条件的,必须交回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危险品库代保管。

第五章 剧毒化学品的使用管理

第十三条 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实验人员必须有具备应有的知识和技能,严格按规程操作。使用剧毒化学品必须有两人以上操作。

第十四条 领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必须配备专用存放柜,严格执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

第十五条 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必须有实验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用量和用途)。剧毒化学品如有丢失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和保卫处。

第六章 剧毒化学品使用后的处理

第十六条 剧毒化学品的原包装容器必须退回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危险品库,不得丢失和擅自处理。

第十七条 剧毒化学品使用后产生的废弃物(废渣、废液等),由使用单位负责处理,要严格执行环保规定,不得私自乱倒污染环境。自行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购进、使用、转让、销售、贮存、运输剧毒危险品的单位和个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非法生产、使用、转让、贮存、运输剧毒危险品,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一条 皇家永利剧毒化学品的计划、采购、领用规定详见《皇家永利剧毒、易制毒化学品计划、采购、领用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

注:剧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较多,请查阅剧毒化学品目录库。

第二部分

西南石油大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皇家永利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本办法所指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易制毒化学品的具体分类和品种,见附表列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皇家永利从事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第四条 学校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1、保卫处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办理易制毒化学品的申报、购买、许可等手续;

3、相关学院和单位负责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

4、各实验室在本单位的领导下,负责本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五条 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做到责任到人。相关学院要结合实际情况,依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本办法,制定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 相关学院要对易制毒化学品实行统一管理,加强安全教育,落实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有关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要求进行实验,保证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安全。

第三章购买管理

第七条 办理易制毒化学品的申报、购买、许可等手续,须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凭许可证件按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集中办理。

第八条 相关学院根据本单位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向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提出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计划,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将全校购买计划汇总,到公安部门办理审批备案等手续。

第四章使用管理

第九条 使用易制毒化学品进行实验时,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操作,要有实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用量和用途),并在实验室备案。

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必须配备专用存放柜,严格执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严禁超量储存。

第十条 如发现易制毒化学品丢失,使用人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和保卫处,由保卫处通知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购买、转让易制毒化学品,禁止使用现金或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购进、使用、转让、销售、储存、运输易制毒化学品。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四条 皇家永利易制毒化学品的计划、采购、领用规定详见《皇家永利剧毒、易制毒化学品计划、采购、领用的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

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主题词:设备与实验室工作化学品管理办法

西南石油大学办公室2012年3月8日印发

附表: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第一类:

1. 1-苯基-2-丙酮

2. 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3. 胡椒醛

4. 黄樟素

5. 黄樟油

6. 异黄樟素

7. N-乙酰邻氨基苯酸

8. 邻氨基苯甲酸

9. 麦角酸*

10. 麦角胺*

11. 麦角新碱*

12. 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第二类:

1. 苯乙酸

2. 醋酸酐

3. 三氯甲烷

4. 乙醚

5. 哌啶

第三类:

1. 甲苯

2. 丙酮

3. 甲基乙基酮

4. 高锰酸钾

5. 硫酸

6. 盐酸

说明:

1、第一类、第二类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管制。

2、带有*标记的品种为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

第三部分

西南石油大学剧毒、易制毒化学品

计划、采购及领用的实施细则

为了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务院有关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的法律法规及公安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西南石油大学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西南石油大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制订剧毒、易制毒化学品计划、采购及领用的实施细则。

一、皇家永利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计划申报

1、各学院教学和科研等所需剧毒化学品的计划及易制毒化学品的计划,需分别填写《西南石油大学剧毒化学品申购单》、《西南石油大学易制毒化学品申购单》(详见附表1、2,并可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下载),以便集中办理申报、购买、许可证等手续。

2、使用人应根据实际需用量填写申报单,不得超量购买。各级领导要严格审核后才能签字。

3、申购单手续完善后交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物资供应科执行采购。

二、皇家永利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的领用程序

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领用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备案。

领用时,分别填写《西南石油大学剧毒化学品领用单》、《西南石油大学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单》(详见附表3、4,并可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下载),完善手续后方可领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存档备查。

三、皇家永利剧毒、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后的管理

剧毒、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后,各学院主管院长、实验室主任、研究生导师、领用人、使用人等要坚持规范化管理,监督、确保领用后的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合理使用、储存与保管。

各学院领用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后,计划、采购单和领用单要单单对应相符,专人保管,存档以备公安机关查询。

附表1

西南石油大学剧毒化学品申购单

编号: 年月日

使用实验室

使用人

实验室负责人

(或研究生导师)

学院联系

电话

使用方向

请按以下代号注明使用方向:

1、本、专科教学;2、科研;3、研究生教学;4、其它(请详细说明)

化学试剂品名

规格

单位(ml或kg)

数量

用途

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科研处审批、盖章(仅科研方向填写)

备注:

填表说明:

1、对于本、专科教学使用的方向,在“主管院长签字、盖章”栏内由主管实验室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2、对于研究生教学使用的方向,在“主管院长签字、盖章”栏内由主管研究生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3、对于科研使用的方向,在“主管院长签字、盖章”栏内由主管科研院长签字,学院盖章。此外,请在“备注”栏内说明具体科研项目,并经科研处审批、盖章。

4、此表一式两份。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使用单位各存留一份。

附表2

西南石油大学易制毒化学品申购单

编号: 年月日

使用实验室

使用人

实验室负责人

(或研究生导师)

学院联系

电话

使用方向

请按以下代号注明使用方向:

1、本、专科教学;2、科研;3、研究生教学;4、其它(请详细说明)

化学试剂品名

规格

单位(ml或kg)

数量

用途

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科研处审批、盖章(仅科研方向填写)

备注:

填表说明:

1、对于本、专科教学使用的方向,在“主管院长签字、盖章”栏内由主管实验室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2、对于研究生教学使用的方向,在“主管院长签字、盖章”栏内由主管研究生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3、对于科研使用的方向,在“主管院长签字、盖章”栏内由主管科研院长签字,学院盖章。此外,请在“备注”栏内说明具体科研项目,并经科研处审批、盖章。

4、此表一式两份。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使用单位各存留一份。

附表3

西南石油大学剧毒化学品领用单

编号: 年月日

使用实验室

使用人

实验室负责人

(或研究生导师)

学院联系

电话

领用人1

领用人2

使用方向

请按以下代号注明使用方向:

1、本、专科教学;2、科研;3、研究生教学;4、其它(请详细说明)

化学试剂品名

规格

单位(ml或kg)

数量

用途

主管实验室院长签字,学院盖章(本、专科教学使用方向)

主管研究生院长,学院盖章(研究生教学使用方向)

主管科研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科研方向)

备注:

备注:

此表一式两份。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使用单位各存留一份。

附表4

西南石油大学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单

编号: 年月日领用人:

使用实验室

使用人

实验室负责人

(或研究生导师)

学院联系

电话

使用方向

请按以下代号注明使用方向:

1、本、专科教学;2、科研;3、研究生教学4、其它(请详细说明)

化学试剂品名

规格

单位(ml或kg)

数量

用途

主管实验室院长签字,学院盖章(本、专科教学使用方向)

主管研究生院长,学院盖章(研究生教学使用方向)

主管科研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科研方向)

备注:

备注:

此表一式两份。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使用单位各存留一份。

(责任编辑:王申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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