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培养具有研究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充分体现博士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按照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根据《西南石油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选拔原则
坚持“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选拔的科学性,以申请人外语水平、学业成绩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基础,对申请人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察,重点选拔具有研究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二、招生计划
1、招生指标
理学院2024年“石油工程计算技术”专业招生人数以学校下达的计划为准,考生报名时务必先与导师联系并咨询导师招生指标限额。实际录取时将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调整和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报名时,务必查询导师年度招生限额,并征得报考导师同意,提交报考导师同意书。报名结束后,不得申请更改报考导师。
科研经费博士录取等学校正式指标下达后按照学校和学院科研经费博士实施办法执行。
2、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与招生限额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皇家永利进一步规范博士生导师招生的通知》及结合本院情况,规定:每名导师每年的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新聘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自2024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2024年每人招生限额为1人,并受学院下达每名导师的招生计划约束。2024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信息详见《西南石油大学2024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学校公布的《西南石油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各项报考条件。报考皇家永利博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考生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截至2024年8月31日)。
5. 申请硕博连读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学习形式为全日制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本校研一至研三年级学术型在读硕士研究生,研二研三年级需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
(2)申请人硕士攻读专业应与申请的博士专业相同、相近或为基础类学科(如数学、物理、力学等)。
(3)硕博连读申请人需提供以下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或雅思(IELTS)≥5.0分、或托福(TOEFL)≥70分、或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270分,或入学前有英语国家或地区高校一年及以上留学经历,且获得留学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无法提供外语水平证明的,须参加并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和考核,无重修课程,硕士专业课课程成绩应满足专业课平均成绩≥80分。具备较强的科研学术能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在相关科研领域公开发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论文1篇(含已接受,需提供接收函;本人一作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或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1项(有证书)或相关研究方向国家发明专利1项(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或在境外本学科国际学术会议宣读报告或张贴报告1次(需提供证明);获得“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美国数学建模大赛及学院认定的本学科全国性学科竞赛三等奖(铜奖)及以上奖励。
四、选拔程序
1.硕博连读招生网上报名。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招生单位的通知要求报名、缴费和报名信息确认。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部分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逾期未缴费者网报信息无效,按放弃报名处理;报名缴费后,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特别说明:如考生在报名时未查询到学历(学籍)、学位信息,应及时到学历(学籍)、学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将学历和学位两项认证报告在复试录取前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认证而影响复试录取的,后果自负。
报名信息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见《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材料清单》(附件3)。
2.报考博士生导师审核。申请人向报考博士生导师提交《西南石油大学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8)和《西南石油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考导师同意书》(附件10),导师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察,重点为思想品德、基础知识、学术兴趣、学术创新潜质,导师需明确是否接受该申请人并签字。
3.资格审查。申请人网报名单以学校提供给我院的名单为准,我院将根据申请人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后续考核环节。
申请人除了要提交《西南石油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需提交材料(见附件3)之外,还需要补充以下几项:
1.大学英语四、六级或其它类型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2.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科技奖励证书或科技竞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3.申请人认为可以证明自己科学研究能力和水平的其它材料。
申请人将以上材料按照顺序整理好提交到理学院办公室(明理楼C303A),申请人在复件上或扫描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名。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本提交到邮箱(50535737@qq.com)。电子版文件按照上面顺序合并为一个文件(pdf格式),文件命名: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
4.材料评议。学院组织专家根据申请人的学习科研经历、学术成果、专家推荐情况、博士期间研究计划、培养潜质等进行集体评议,材料评议成绩满分为100分。学院根据材料评议成绩,结合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导师招生限额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的申请人名单。
5.复试考核。学院组建考核小组,每个小组设组长1名、组员4名,配备秘书1名。复试考核方式为面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学术志趣、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培养潜质等,申请人需准备5~8分钟PPT汇报。复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外语能力满分20分,学科基础和专业知识满分30分,学术志趣、创新能力和研究潜力满分40分,团队协作、交流沟通能力等其它综合能力满分10分。复试考核成绩为考核小组专家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的平均成绩。复试结束,复试小组提交《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表》等材料。
6.思想品德考核。我院组织专人函调考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并审核考生人事档案,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考生需提交《西南石油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材料证明》(附件6),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复试成绩。
五、录取办法
1.拟录取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30% + 复试考核成绩×70%。
2.按考生拟录取成绩、导师招生限额等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复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日程安排
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参考日程见下表,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研究生院的安排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招生方式 |
时间 |
网址 |
内容 |
第一批次专项计划: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全日制) |
2023年12月~2024年2月 |
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网站 |
研究生院公布专项计划招生导师名单及计划限额 各学院公布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学院公布专项计划实施细则 |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考生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提交报名材料 |
各学院 |
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学院公示资格审查合格名单、专项计划导师招生计划 |
各学院 |
复试、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拟录取名单、学校公示 |
第二批次专项计划:申请考核(非全日制) 普通计划: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
2024年1月~3月 |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考生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
2024年3月~4月 |
研究生院、各学院 |
考生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提交报名材料 |
2024年3月~4月 |
各学院 |
学院公示资格审查合格名单、专项计划导师招生计划 |
2024年4月20日 |
研究生院、各学院 |
英语水平测试、同等学力加试 |
2024年4月~6月 |
各学院 |
复试、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拟录取名单、学校公示 |
七、招生组织机构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宋国杰
成员:闵超 王茂江 周彬 田艳 金检华 丁显峰 周犁文
秘书:张晴霞
2.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小组
组长:刘廷平
成员:王茂江 屈寒梅
3.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闵超
成员:张晴霞 周彬 任光宇
八、信息公示
理学院官方网站: /lxy/yjsjy1/zsxx.htm
提交资料地址:皇家永利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西南石油大学明理楼C303A。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83037653。
邮箱:50535737@qq.com。
申请人请加入QQ群,群号:751596400。
九、特别提醒
1.学院将在复试期间安排申请人进行心理测试。
2.学校要求每位博士生导师均须遵守招生名额限制相关规定,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通知每位指导教师招生名额,请申请人详细咨询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
3. 录取为硕博连读的研究生,不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申请授予硕士学位。
十、意见反馈
若对招生工作各个环节有异议或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可实名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小组投诉。
电话:028-83037650。电子邮箱:liutp@swpu.edu.cn。
十一、其他
本细则解释权归理学院,如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理学院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