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体育学院党委中心组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下称《体育法》)。
大家重点学习了全民健身、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竞技体育、体育组织、体育保障、体育仲裁、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8个方面的内容。
体育学院党委书记彭小华说,《体育法》为更好地开展体育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本保障,我们的工作要围绕学校体育开展,把学生放在首位,按照《体育法》的规定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副院长向剑锋谈到,《体育法》的出台,蕴含国家、人民群众对体育工作的殷切希望,为体育工作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各教研室、支部,要抓紧组织学习。
副院长石金亮就开齐开足体育课发了言。他说,《体育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条规定“学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确保体育课时不被占用”,我们还需要加大师资引进力度,优化课程设置,不断深化改革,在达标的基础上创优。
各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轮流发言,纷纷表示一定学好法、讲好法,在工作中守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