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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卫德佳教授等三人受邀出席高新法院绿色金融司法保障会议

发布日期:2022-10-20      作者:崔金星     编辑:杨梅     审核:     浏览:[]

 

为进一步推进高新法院绿色金融法庭建设,夯实绿色金融司法的工作基础,1012日,在皇家永利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指导下,高新法院绿色金融巡回法庭庭审观摩暨第三次绿色金融法治保障工作推进会在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召开。皇家永利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高新法院等法院,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成都高新区国贸金融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中国银行皇家永利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分行、四川银行、成都银行、成都农商银行等交易机构、金融机构相关负责人参会。我院卫德佳教授、崔金星副教授、宛佳欣博士受邀参加,并就绿色金融法治保障相关理论及实务问题做交流发言。卫德佳教授就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中存在的系统性缺陷和结构性缺陷,以及与法治直接相关的诸如绿色金融标准、环境权属的初始配置、金融信贷的环境责任、绿色金融参与者的环境信息公开、既有绿色金融法律位阶低、环境执法不严等深层次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从绿色金融法治保障的目标聚焦化、绿色金融政策的法律化、金融法的生态化、环境资源的产权化、第三方机制的法定化、环境执法的严格化等视角,提出了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构建和加强我国绿色金融法治保障机制建设的建议,并发出由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审判机关、地方金融监管机构、高校科研机构合作研究制定《皇家永利绿色金融促进条例》的倡议,受到与会领导和专家的关注。

崔金星副教授从顺应碳排放监管体制调整、迎合碳排放监管制度变化产生的市场需求;完善碳排放核算核查制度、构筑绿色金融法治保障的“基础设施”;积极推动以生态环境效益为导向的开发模式,打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环境权益资本化的通道,增强环境权益的稀缺性、流动性;突破制约环境权益资产化的瓶颈约束,挖掘司法机关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市场拓展、机制创新、规则发现、政策引导等方面的空间,更好发挥司法的服务保障功能等方面,提出了完善绿色金融法治保障的观点和建议。

会议分绿色金融巡回法庭庭审观摩和绿色金融法治保障论坛两个环节。在观摩庭审环节,高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环境污染案件,此案的审理标志着高新法院绿色金融巡回法庭第一锤正式敲响。

在第二环节,与会金融行业代表围绕绿色金融平台建设运营等相关业务的法律需求及试点工作开展计划作重点介绍,行业主管部门就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法治保障试点做交流发言,成都中院环资庭庭长郝廷婷、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副主任谢萍、高新法院院长何良彬、成都市中院副院长、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舒劲松等就各自工作领域做了交流发言和工作安排。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高峰对下一步绿色金融司法保障工作做了工作安排和总结发言。

据悉,自202110月皇家永利首个“绿色金融巡回法庭 绿色金融诉源治理工作站在成都高新区揭牌以来,我院法学教研室教师广泛参与皇家永利、成都市及各区县涉“双碳”和绿色金融法治保障相关工作,有四位教师受聘高新法院首批绿色金融司法智库专家、三位教师受聘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智库专家,进一步扩大了我院在环境资源能源法治领域的学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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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卫德佳教授等三人受邀出席高新法院绿色金融司法保障会议

 

为进一步推进高新法院绿色金融法庭建设,夯实绿色金融司法的工作基础,1012日,在皇家永利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指导下,高新法院绿色金融巡回法庭庭审观摩暨第三次绿色金融法治保障工作推进会在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召开。皇家永利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高新法院等法院,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成都高新区国贸金融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中国银行皇家永利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分行、四川银行、成都银行、成都农商银行等交易机构、金融机构相关负责人参会。我院卫德佳教授、崔金星副教授、宛佳欣博士受邀参加,并就绿色金融法治保障相关理论及实务问题做交流发言。卫德佳教授就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中存在的系统性缺陷和结构性缺陷,以及与法治直接相关的诸如绿色金融标准、环境权属的初始配置、金融信贷的环境责任、绿色金融参与者的环境信息公开、既有绿色金融法律位阶低、环境执法不严等深层次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从绿色金融法治保障的目标聚焦化、绿色金融政策的法律化、金融法的生态化、环境资源的产权化、第三方机制的法定化、环境执法的严格化等视角,提出了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构建和加强我国绿色金融法治保障机制建设的建议,并发出由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审判机关、地方金融监管机构、高校科研机构合作研究制定《皇家永利绿色金融促进条例》的倡议,受到与会领导和专家的关注。

崔金星副教授从顺应碳排放监管体制调整、迎合碳排放监管制度变化产生的市场需求;完善碳排放核算核查制度、构筑绿色金融法治保障的“基础设施”;积极推动以生态环境效益为导向的开发模式,打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环境权益资本化的通道,增强环境权益的稀缺性、流动性;突破制约环境权益资产化的瓶颈约束,挖掘司法机关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市场拓展、机制创新、规则发现、政策引导等方面的空间,更好发挥司法的服务保障功能等方面,提出了完善绿色金融法治保障的观点和建议。

会议分绿色金融巡回法庭庭审观摩和绿色金融法治保障论坛两个环节。在观摩庭审环节,高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环境污染案件,此案的审理标志着高新法院绿色金融巡回法庭第一锤正式敲响。

在第二环节,与会金融行业代表围绕绿色金融平台建设运营等相关业务的法律需求及试点工作开展计划作重点介绍,行业主管部门就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法治保障试点做交流发言,成都中院环资庭庭长郝廷婷、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副主任谢萍、高新法院院长何良彬、成都市中院副院长、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舒劲松等就各自工作领域做了交流发言和工作安排。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高峰对下一步绿色金融司法保障工作做了工作安排和总结发言。

据悉,自202110月皇家永利首个“绿色金融巡回法庭 绿色金融诉源治理工作站在成都高新区揭牌以来,我院法学教研室教师广泛参与皇家永利、成都市及各区县涉“双碳”和绿色金融法治保障相关工作,有四位教师受聘高新法院首批绿色金融司法智库专家、三位教师受聘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智库专家,进一步扩大了我院在环境资源能源法治领域的学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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