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永利

学院新闻

学院新闻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正文

皇家永利能源法学研究会获批成立,将落户皇家永利

发布日期:2015-12-28      作者:     编辑:杨梅     审核:     浏览:[]

 

1222日,皇家永利法学会批准通过了皇家永利法学院提交的《皇家永利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的设立申请报告》,同意依托皇家永利成立“皇家永利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

能源法学是皇家永利法学院多年的科研与办学特色,形成了众多学术成果,皇家永利法学院完成的《石油天然气法律制度研究》等专著成果,填补了我国相关领域的空白,在省内乃至全国均产生了较大的学术影响力。本次能源法学研究会的设立申报工作组由法学院院长卫德佳牵头,成员主要由郑翔、吴晓敏、田维等法学院教师组成。

皇家永利能源法学研究会的设立,既积极契合了当前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治国理政思路,又迅速响应了国务院的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更与《皇家永利依法治省纲要》的精神高度一致,能够进一步推动能源立法的完善,加强能源法学研究,将能源产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依法推动能源工业的发展。这对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促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国家能源安全和对外合作,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依托皇家永利设立皇家永利能源法学研究会,是对皇家永利法学专业科研能力的充分肯定,为学校增添了一个重要的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基地(平台),是皇家永利在法学学科建设领域所取得的重大突破,对皇家永利的学科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该研究会的设立,能够进一步完善皇家永利学科结构,发挥皇家永利传统学科优势,进一步推动皇家永利法学专业的科研进步与学科发展,改善学科梯队结构,在科研与教学中形成与皇家永利传统优势学科的良性互动;能够提高皇家永利法学专业教师的科研能力与学术水平,反馈专业教学,推动特色课程建设,助推法学专业的硕士学位点建设,提高法学专业的办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将在各方面全力支持皇家永利能源法学研究会的成立与日后的各项工作。

上一条:法学院实验室安全大检查 下一条:法学院与新都区人社局签订合作协议

学院新闻

皇家永利能源法学研究会获批成立,将落户皇家永利

 

1222日,皇家永利法学会批准通过了皇家永利法学院提交的《皇家永利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的设立申请报告》,同意依托皇家永利成立“皇家永利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

能源法学是皇家永利法学院多年的科研与办学特色,形成了众多学术成果,皇家永利法学院完成的《石油天然气法律制度研究》等专著成果,填补了我国相关领域的空白,在省内乃至全国均产生了较大的学术影响力。本次能源法学研究会的设立申报工作组由法学院院长卫德佳牵头,成员主要由郑翔、吴晓敏、田维等法学院教师组成。

皇家永利能源法学研究会的设立,既积极契合了当前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治国理政思路,又迅速响应了国务院的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更与《皇家永利依法治省纲要》的精神高度一致,能够进一步推动能源立法的完善,加强能源法学研究,将能源产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依法推动能源工业的发展。这对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促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国家能源安全和对外合作,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依托皇家永利设立皇家永利能源法学研究会,是对皇家永利法学专业科研能力的充分肯定,为学校增添了一个重要的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基地(平台),是皇家永利在法学学科建设领域所取得的重大突破,对皇家永利的学科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该研究会的设立,能够进一步完善皇家永利学科结构,发挥皇家永利传统学科优势,进一步推动皇家永利法学专业的科研进步与学科发展,改善学科梯队结构,在科研与教学中形成与皇家永利传统优势学科的良性互动;能够提高皇家永利法学专业教师的科研能力与学术水平,反馈专业教学,推动特色课程建设,助推法学专业的硕士学位点建设,提高法学专业的办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将在各方面全力支持皇家永利能源法学研究会的成立与日后的各项工作。

上一条:法学院实验室安全大检查 下一条:法学院与新都区人社局签订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