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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签署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18-04-27      作者:夏运美     编辑:黎子炯     审核:     浏览:[]

为加强法学院与法律实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的结合,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与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签署了合作协议。426日上午,法学教学实习基地授牌暨捐赠仪式在西南石油大学博学楼AB510举行。盈科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廖行、执行主任曾新程、国有资产法律事务部主任陈丰、破产重组与清算法律事务部主任阮学武、宣传部主管瞿颖彦,西南石油大学校友总会、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长亢旗军、副秘书长刘恒、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张浩、法学院党委书记兰力平、院长卫德佳,教授委员会主任粱分、教学办公室主任宋旭平出席本次捐赠仪式。仪式由法学院党委副书记于百江主持。

致辞中卫德佳对盈科律师事务所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与法学院的合作表示热忱期待。他说这必将有力推进法学实践教育,实现高校与实务部门的深度合作,推动法学教育的发展,取得人才培养与科研创新的全面共赢。双方将共建学生实习教学基地,共享优势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创造校企合作建设教学实习基地的典范,共同培养法学领域更多优秀人才。

盈科律师事务所廖行在讲话中表示,实践教学基地的创建,促进了校企合作,对事务所逐步完善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开拓人才引进渠道向高附加值、高效益的方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全国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盈科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在西南石油大学设立盈科助学金,为培养实务的优秀法学人才尽一份力。盈科也将为学生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拓展专业视野等方面提供良好的平台。

随后,张浩代表学校接受捐赠,亢旗军为盈科颁发捐赠证书,兰力平为法律硕士校外兼职导师颁发聘书,卫德佳为教学实习基地授牌。仪式结束后,双方进行了会议交流。

根据协议,法学院可根据教学科研需要,每年选派10-20名本科生、研究生到盈科实习,盈科将选派优秀律师为实习学生提供指导。法学院为盈科提供咨询和理论指导,双方将共同开展课题研究。本次合作将进一步促进法学校内教学和校外实践相融合,也有力推动了学院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发展和资源共享。

/夏运美 图/王康睿

法学院团委宣传部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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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签署合作协议

为加强法学院与法律实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的结合,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与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签署了合作协议。426日上午,法学教学实习基地授牌暨捐赠仪式在西南石油大学博学楼AB510举行。盈科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廖行、执行主任曾新程、国有资产法律事务部主任陈丰、破产重组与清算法律事务部主任阮学武、宣传部主管瞿颖彦,西南石油大学校友总会、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长亢旗军、副秘书长刘恒、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张浩、法学院党委书记兰力平、院长卫德佳,教授委员会主任粱分、教学办公室主任宋旭平出席本次捐赠仪式。仪式由法学院党委副书记于百江主持。

致辞中卫德佳对盈科律师事务所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与法学院的合作表示热忱期待。他说这必将有力推进法学实践教育,实现高校与实务部门的深度合作,推动法学教育的发展,取得人才培养与科研创新的全面共赢。双方将共建学生实习教学基地,共享优势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创造校企合作建设教学实习基地的典范,共同培养法学领域更多优秀人才。

盈科律师事务所廖行在讲话中表示,实践教学基地的创建,促进了校企合作,对事务所逐步完善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开拓人才引进渠道向高附加值、高效益的方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全国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盈科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在西南石油大学设立盈科助学金,为培养实务的优秀法学人才尽一份力。盈科也将为学生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拓展专业视野等方面提供良好的平台。

随后,张浩代表学校接受捐赠,亢旗军为盈科颁发捐赠证书,兰力平为法律硕士校外兼职导师颁发聘书,卫德佳为教学实习基地授牌。仪式结束后,双方进行了会议交流。

根据协议,法学院可根据教学科研需要,每年选派10-20名本科生、研究生到盈科实习,盈科将选派优秀律师为实习学生提供指导。法学院为盈科提供咨询和理论指导,双方将共同开展课题研究。本次合作将进一步促进法学校内教学和校外实践相融合,也有力推动了学院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发展和资源共享。

/夏运美 图/王康睿

法学院团委宣传部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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