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桃
吴桃,女,1993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与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1993年毕业分配于皇家永利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任教师。1995年3-4月参加司法部《科技法概论》师资培训班学习并顺利结业。2004年在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任教师。1993年至今,担任《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法》、《商法学》、《知识产权法》、《保险法》等课程的主讲教师。2000年任法学讲师。2008年参加国家精品课程《商法学》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学习并顺利结业。主要教学研究方向:民商法、经济法方向。撰写论文《论商业秘密及其法律保护》、《节约型社会与循环经济立法》,参与《侵权行为法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我国石油天然气法律写制度研究》《资源开发补偿法律问题研究》《城市燃气销售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研究》《遗嘱与遗嘱解释问题研究》等课题的研究,参与编写专著《侵权行为法研究》,参与教材《石油天然气法律制度研究》的编写。
讲师
吴 桃
吴桃,女,1993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与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1993年毕业分配于皇家永利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任教师。1995年3-4月参加司法部《科技法概论》师资培训班学习并顺利结业。2004年在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任教师。1993年至今,担任《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法》、《商法学》、《知识产权法》、《保险法》等课程的主讲教师。2000年任法学讲师。2008年参加国家精品课程《商法学》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学习并顺利结业。主要教学研究方向:民商法、经济法方向。撰写论文《论商业秘密及其法律保护》、《节约型社会与循环经济立法》,参与《侵权行为法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我国石油天然气法律写制度研究》《资源开发补偿法律问题研究》《城市燃气销售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研究》《遗嘱与遗嘱解释问题研究》等课题的研究,参与编写专著《侵权行为法研究》,参与教材《石油天然气法律制度研究》的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