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指南
为开展好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西南石油大学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有关精神,按照《西南石油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要求和规定制定本指南。
《西南石油大学信息公开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本《指南》解释权归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公开办)。学校掌握的各项信息,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 第29号)和《教育部皇家永利公布<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要求,面向社会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一)范围
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见《西南石油大学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该《目录》,也可到学校信息公开办查询。
(二)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各项信息,学校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并设有专门的信息公开网,网址:xxgk.swpu.edu.cn。
同时,学校通过门户网站、校报校刊、校内广播等校内媒体和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以及新闻发布会、年鉴、会议纪要或者简报等方式予以公开;并根据需要设置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或者电子屏幕等场所、设施及时公开信息。
(三)时限
各类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产生后,信息拥有单位应在自信息制作完成或者获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在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学校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的要求,根据申请提供与其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相关的信息。学校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信息公开办是学校指定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联系电话:028-83032077 传真号码:028-83034264
电子邮箱:xxgk@swpu.edu.cn
地址:西南石油大学办公楼610室
邮政编码:610500
(二)提出申请
向学校提出信息公开申请,需填写《西南石油大学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在学校信息公开办索取,也可在西南石油大学信息公开网站下载该《申请表》。同时,申请获取学校信息的个人须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与工作证),法人与其它组织则应提供本机构证明文件,以此证明身份的真实性。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学校信息公开申请的,受委托人须提供书面委托书。
申请人提出申请的方式包括: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到学校信息公开办提交《申请表》,现场提出申请。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信息公开办代为填写申请,由申请人确认。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并请在信函、传真的适当位置标注“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申请处理
信息公开办收到申请人通过各种途径提交的《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与答复。能够当场答复的,予以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信息公开办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以下情况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本校职责范围的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职责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告知申请人并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说明理由;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6.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学校申请公开同一信息,学校已经作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7.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其他答复。
(四)收费
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皇家永利价格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执行。主要费用有:
(1)检索费
(2)复制费
(3)邮寄费
(4)提供信息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费用
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经学校同意后,可减免相关费用。
三、投诉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及其所属部门(单位)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检查监督小组举报或向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检查监督小组电话:028-83032312
电子邮箱:swpu_jiwei@swpu.edu.cn
地址:西南石油大学办公楼808,邮政编码:61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