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

http://yx.swpu.edu.cn/__local/2/95/52/59AACB3D3BB258814394705F79B_44F609F7_278.jpg入学与注册

凡本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本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事先书面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请假须经学校招生办公室批准,未请假、请假未经批准或者请假后逾期不报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完成学信网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如发现有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确定为复查不合格的,学校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新生复查的程序和办法按《西南石油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办法》执行。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它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它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http://yx.swpu.edu.cn/__local/2/95/52/59AACB3D3BB258814394705F79B_44F609F7_278.jpg学制、学习年限、学分及学业预警

本校本科专业学制均为4年。本校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允许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在校累计修业年限最长不得超6年,最短不得少于3年。除应征入伍保留学籍和创业休学的学生外,其他学生具有学籍的时间最长不得超8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本校实行学分制管理,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学生获得的总学分计算学生的学习量。所修课程及学分累计达到所在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和总学分要求是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课程学分主要根据课程类别及学时数确定。原则上,课堂教学(含实验)一般以16学时为1学分,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设计、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一般以1周或1.5周为1学分,具体以培养方案为准。

本校实行选课(选教)制。具体按照《西南石油大学本科学生选课管理办法》执行。学生每学期修读课程的总学分一般应控制在15-30学分。学生可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课程学期安排以及个人学习能力、学习进度等情况,合理选修每学期的课程。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学生可以跨年级、跨专业选修课程。

本校实行学业预警制度。学校按学年(每修业两学期为一学年)根据学生实际取得的有效学分(对照下表),对未达到最低学分要求的学生视情况分别给予警示、留(降)级和退学处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对于未成年的学生,同时将通知副本送达其监护人)。学业清理及学籍处理工作一般在清理当学期第八周之前完成。

学业预警学分标准

修业年限

(每修业两学期为一学年)

累计获得有效学分

警示

留(降)级

退学

第一学年

低于30

低于25

低于15

第二学年

低于70

低于55

低于45

第三学年

低于110

低于85

低于75

第四学年

达不到毕业要求

低于115

低于105

第五学年

达不到毕业要求

/

低于135

http://yx.swpu.edu.cn/__local/2/95/52/59AACB3D3BB258814394705F79B_44F609F7_278.jpg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皇家永利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皇家永利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方能取得学分;累计学分及学分构成(按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作为学生学籍处理、毕(结)业的依据。课程考核成绩、学分、补考及重修次数、平均学分绩点均记入学生成绩表,并归入本人学籍档案。

为了更好地评价学生修读课程的数量和质量,学校实行学分绩点制。用平均学分绩点作为评价学生学习成绩优劣的主要指标,是评优和推免研究生的主要依据。

本校对学生的学业成绩予以真实、完整记载,出具的学生学业成绩单,以每门课程获得的最高成绩显示,但对有补考、重修记录的课程,标注补考、重修次数(形如“补X重Y”,其中X、Y分别代表补考、重修的次数)。

http://yx.swpu.edu.cn/__local/2/95/52/59AACB3D3BB258814394705F79B_44F609F7_278.jpg转专业

学生在本科专业一年级(或二年级)可自愿申请转专业,高考文科学生只能转入文科类或文理兼收专业,高考理科学生只能转入理工科类或文理兼收专业;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不得转专业;不得跨校区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学生转专业具体按《西南石油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执行。

http://yx.swpu.edu.cn/__local/2/95/52/59AACB3D3BB258814394705F79B_44F609F7_278.jpg奖励与处分

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体育竞赛、文艺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办法,具体按《西南石油大学学生奖励办法》执行。

本校严抓考风、学风,凡考试违纪、作弊(含协同作弊)的,取消考试资格,课程成绩记为“违纪”或“舞弊”,并根据违纪、作弊的情节,按照《西南石油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给予相应的处分。

对学生的奖励、处分材料,学校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备注:以上内容摘选自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学校管理工作具体按照有关办法执行。



招生办(本科生): 028-83032224 招生办(研究生): 028-83032120 保卫处(保卫科): 028-83032369